入选论文名单,全国第十一届书学讨论会入选论文公示名单
“全国宋代碑刻书法论坛”论文评审结果11月7日在江西上饶揭晓。经过评委会、监委会认真有序的评审,评出入选论文20篇,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发现入选论文已公开发表,或存在抄袭、剽窃、代笔等情况者,请联系中国书法家协会理论研究处。一经查实,取消该论文入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2017年11月15—18日,为期四天的全国第十一届书学讨论会论文评审工作在上海圆满结束。本届讨论会共收到稿件1010篇,在监审委员会的全程监督下,经过评审委员会认真有序的初评、复评、终评,评出入选论文75篇,现将入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入选论文已公开发表,或存在抄袭、剽窃、代笔等情况,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中国书法家协会举报。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论文入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承续中华文脉,深入挖掘和提炼传统书法中的艺术价值,弘扬创新中华传统文化,展现当代中国审美风范,推动宋代碑刻书法的深入研究,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江西省书法家协会、上饶师范学院、德兴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举办全国宋代碑刻书法论坛。
联系电话:010—59759583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联系人:刘照剑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8—25日
一、活动举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
受理部门:中国书协研究部 010-59759583
主办单位:
2018年11月7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16 中国书协研究部
中国书法家协会
“全国宋代碑刻书法论坛”入选论文名单
联系人:郑培亮、刘照剑
联合主办单位:
姓 名 |
论文名称 |
省份 |
王月彤 |
从北宋皇室墓志看书伎官对经典唐楷的传承 |
北京 |
任 昊 |
唐宋碑刻中集王羲之行书现象的比较研究 |
北京 |
杜纶渭 郑钟跃 |
宋碑书法景观与区域文化建构——以潮州金山石刻为例 |
北京 |
胡 鹏 |
从《嘉祐石经》看宋仁宗时期篆书的兴盛 |
北京 |
韩 洋 |
北宋游师雄题刻活动考述 |
北京 |
王 维 |
关于宋代赐额敕牒碑刻书法的分期及原因探析 |
江苏 |
刘东芹 |
宋代御书刻石制度与皇权的巩固 |
江苏 |
李韵杰 |
从“帝王好尚”与“趋时贵书”看北宋行书碑之兴衰 |
江苏 |
程 渤 |
宋碑在元明的际遇 |
江苏 |
王仁海 |
赵明诚山东题刻考略 |
山东 |
吴 凡 颜景波 |
统计学视野下的北宋楷书碑刻风格递变研究 |
山东 |
侯 彬 |
新见《宋故彭夫人墓志铭》篆书及其相关问题 |
山东 |
王德宝 |
德兴新出宋《张磐墓志》考及书风源流 |
江西 |
宋 立 |
黄庭坚永州交谊与书法题刻考察 |
江西 |
潘旭辉 |
复古与尚意书风对峙下北宋文人的书写状态——以彭素夫妇墓志为例的考察 |
江西 |
田振宇 |
苏门俊彦 字尽豪放——从传世石刻论晁补之书法 |
上海 |
朱海林 |
金石学视野下的南宋隶书观念——以《隶释》《隶续》为中心 |
上海 |
马跃明 |
宋代石刻中的司马光隶书——以杭州南屏山《家人卦》摩崖题刻考订为中心 |
浙江 |
姚冯翀 |
南宋太学石经书学价值的再认识 |
天津 |
包孝祖 |
安边见证 楷书极则——北宋《岷州广仁禅院碑》丛考 |
甘肃 |
邮编:100083
中国文联书法艺术中心
全国宋代碑刻书法论坛评审委员名单
特此公示。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评委会主任:方爱龙
中国书法家协会
上饶师范学院
评委会委员:(以姓氏笔画排列)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德兴市人民政府
方爱龙 甘中流 任平 朱天曙
全国第十一届书学讨论会入选论文名单
承办单位:
张金梁 陆明君 郑训佐
(以姓氏笔画排列)
上饶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全国宋代碑刻书法论坛监审委员名单
王仁海 |
山东 |
论《宝贤堂集古法帖》在明代书法转型中的重大意义 |
王军领 |
重庆 |
从“形式至上”走向“文质兼美”——新形势下书法创作的回归与精品意识崛起 |
王益伟 |
北京 |
从《四库全书总目》看乾隆时期官方书法观 |
王 琪 |
重庆 |
《说文解字》与清代篆书规范 |
元国霞 |
浙江 |
民国章草书实用推广失败原因探析 |
毛万宝 |
浙江 |
兰亭学:从学科定位到学科构建 |
公丕普 |
安徽 |
“断代史”、“通史”和“传记”:三种清代碑学理论话语的演变路径 |
卢 蓉 |
福建 |
论高校境外生的书法教育及其数字课程建设 |
田振宇 |
上海 |
墨林遗珍——《澹虑堂墨刻》中保存的明代嘉兴项氏刻帖考 |
丘新巧 |
上海 |
论“意”:话语结构中的位置及其变异 |
白昕霞 |
北京 |
从《秘书监志》管窥元初内府法书收藏与管理 |
冯 健 |
北京 |
西方学术界有关中国书法跨学科研究进展及知识图谱分析:基于现代文献学的视角 |
成联方 |
云南 |
从政治哲学转向艺术审美:沈曾植上海时期书法思想的理学化特征 |
曲 斌 |
重庆 |
文献话语建构下书法形象的背离与契合——以蔡襄书法观与宋人品评蔡书的比照为视角 |
朱燕楠 |
上海 |
“古意”的挪移与再释:王世贞书法集册的编纂与吴门书史的建构 |
仲 威 |
上海 |
《王居士砖塔铭》拓本汇考 |
向净卿 |
北京 |
唐代书学的两种哲学诠释定向 |
刘 川 |
重庆 |
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下中国书法关注度研究 |
刘元堂 |
江苏 |
从米宪书法论及南宋版刻行草书 |
刘东芹 |
江苏 |
论宋高宗的三次书学转向 |
刘立士 |
湖北 |
自然观念与隋唐书法理论的建构 |
刘思凯 |
陕西 |
当代书法与人文精神机制同构相生的文化反思 |
刘浩川 |
北京 |
新见“第一”宋拓唐摹《十七帖》考论——故宫博物院“李日华藏本” |
刘家俊 |
四川 |
儒学观念下的洪亮吉书法研究 |
闫章虎 |
吉林 |
论虞世南的“功业”——兼论观察初唐书法史的“南朝化”视角 |
许春光 |
北京 |
王珣何以播远:王珣与《伯远帖》“经典化”建构过程研究 |
苏世英 |
浙江 |
北宋敕制碑志翰林书手探赜 |
苏 叶 |
重庆 |
刍议唐代文学与书法变革的内在关系——从唐太宗《陆机传论》与《王羲之传论》说起 |
杜纶渭 |
北京 |
文献与文本之间:“蔡邕授于神人”的文本生成与嘉靖本《法书要录》版本源流考 |
李文婷 |
广东 |
米芾审美理想中的“晋人格” |
李 永 |
广东 |
“兰亭癖者”——清初孙承泽的《定武兰亭》鉴藏与研究 |
李承臻 |
山东 |
浅析庾肩吾《书品》美学思想 |
李梦媛 |
江苏 |
巧拙之辩——论书法中的巧与拙 |
李 慧 |
江苏 |
浙江海宁陈氏家族刻帖考 |
李毅华 李雪明 |
山西 |
书论的语言形式及其思维模式 |
杨二斌 |
山西 |
经学背景下东汉“铭石书”的兴起及其相关问题考论 |
杨 庆 |
福建 |
从题跋书法批评文献看清代帖学观及碑帖分期 |
杨明刚 |
北京 |
律美:古典书学范畴的再发掘 |
杨 勇 |
上海 |
当代书法批评:文化转向与批评反思 |
杨晓萍 |
陕西 |
古代书法意象理论钩沉及其内涵解读 |
吴坤培 |
海南 |
刘熙载书法篆刻活动新证 |
吴福诚 |
福建 |
张怀瓘《书断》若干问题辨正 |
宋 立 |
江西 |
晚清“宋诗运动”与黄庭坚书法之境遇 |
张万兴 |
北京 |
书艺与资治:康熙帝学书沈荃考议——新发现、新整理的清代档案、文集用于书史研究的初步探索 |
张红军 |
北京 |
碑学话语:康有为与晚清京师精英文人的艺术圈 |
张 明 |
辽宁 |
复古先声:元初北方书学研究——以元初馆阁文人群体为视角 |
张学津 |
上海 |
试论近代报刊对海上篆刻的影响 |
张荣国 |
上海 |
相互生发——北宋王诜的书法鉴藏与创作 |
陈国成 |
重庆 |
清代中晚期金石鉴藏活动中的多样诉求——以陈介祺为代表的群体行为分析 |
陈国明 |
福建 |
赵之谦江西时期与魏锡曾及董沛交谊考略——以北京图书馆藏赵之谦致魏锡曾、董沛九札真伪考辩为中心 |
陈锴生 |
广东 |
苏轼《新岁展庆帖》印鉴及版本考释 |
林一平 |
浙江 |
模块化:中小学书法教学设计的路径选择 |
周松玉 |
浙江 |
论“作真如草” |
郑长安 |
江苏 |
民国帖学书法重镇白蕉的书学思想研究——兼论其对当代帖学发展的启示 |
孟庆星 |
湖北 |
隐喻类推与书法意象的生成 |
赵广青 |
澳门 |
右军书《黄庭经》及其流变 |
赵利光 |
北京 |
奎章阁学士院与元中后期馆阁新风 |
赵 琳 |
北京 |
艺术与实用:民国中小学书法教育的境遇 |
胡迪军 |
浙江 |
虞昶和阎玄道——两位唐高宗朝写经使 |
胡 湛 |
河北 |
北齐邺畿刻经碑考 |
胡 鹏 |
云南 |
“贵本色”、“贱相色”晚明书家的学古意识——以对怀素书风的认识与接受为例 |
禹中秋 |
北京 |
关捩:从隋代写经题记中看隋代经生及其组织形式 |
顾 工 |
北京 |
杨子休官日日闲——杨维桢笔墨生涯的两个十一年 |
郭振宇 |
江苏 |
从傅山到阮元——基于碑学肇兴下的“《淳化阁帖》观”考察 |
海玉豪 |
辽宁 |
从日本藏《飞鸿堂印谱》窥探日本江户时期印坛对中国篆刻的接受 |
黄修珠 |
河南 |
《宣和书谱》之“吴通玄”辨证及相关问题 |
常 春 |
陕西 |
艺术的变革——现代中国书法“观念”的转变与“形式”的突显 |
崔树强 |
上海 |
论中国书法审美观念的生成 |
梁达涛 |
广东 |
项穆生卒年新考 |
程 渤 |
江苏 |
元人对碑帖的收藏与元人刻帖 |
谢友国 |
湖南 |
书与道——唐宋书法思想演变的一条线索 |
谢蓉蓉 宋玉超 |
吉林 |
陈继儒与《晚香堂苏帖》 |
靳慧慧 |
江苏 |
“趋时不知古,侵侵陷于时俗”——试析赵宧光“惟古是遵”的书法批评观念 |
谭 帅 |
北京 |
“藏”与“鉴”的交汇——翁同龢的书法收藏及鉴藏观念 |
颜以琳 |
河南 |
晋-唐陈郡殷氏书风渊源与家学传承 |
上饶师范学院书法教育研究所
监委会主任:郑晓华
全国第十一届书学讨论会评审委员名单
德兴市博物馆
监委会委员:胡湛 彭双龙
评委会主任:陈振濂
二、组委会
全国宋代碑刻书法论坛评审办公室名单
评委会副主任:刘 恒 朱以撒
(一)全国宋代碑刻书法论坛组委会由主办、联办、承办单位的有关人员共同组成。
评审办主任:刘照剑
评委会秘书长:方爱龙
(二)全国宋代碑刻书法论坛办公室设于中国书法家协会研究部。
副主任:包文运
评委会委员:(以姓氏笔画排列)
三、征稿对象
成员: 陈向东 薛 飞 翟玉梅
王伟林 方爱龙 叶鹏飞 朱以撒 任 平 刘 恒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陆明君 陈志平 陈振濂 金 丹 郑训佐 姜寿田
四、征稿内容
全国第十一届书学讨论会监审委员名单
宋代碑刻包含摩崖、碑刻、墓志铭、题记等,是宋代政治、经济、社会、家族、礼俗、宗教、历史和文学艺术的浓缩。宋代碑刻的整理与研究不但可以充实文献,而且会深化宋代书法史的研究。本次论坛以宋代碑刻书法为研究中心,征集以下几个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
监委会主任:郑晓华
1.宋代碑刻书法文献考评;
监委会秘书长:郑培亮
2.宋代碑刻书法的艺术特色、文化价值、美学特征;
监委会委员:(以姓氏笔画排列)
3.宋代碑刻书法文化与宋代书法的关联;
刘宗超 郑晓华 郑培亮 黄 君
4.宋代碑刻书法各书体的专题研究;
中国书法家协会
5.宋代碑刻书法与宋代墨迹本书法的比较研究;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6.宋代碑刻书法史的整理与研究;
7.宋代碑刻书法与当代书法教育、学术、创作的关联。
有关宋代碑刻书法方面的理论、史论、美学、技法、考证、评论等各个方面论文均在本次论坛征稿范围之内。论坛鼓励研究者深入挖掘宋代碑刻的人文艺术价值,对宋代碑刻书法进行系统梳理;提倡通过不同学科、方法论的交叉融合使用,对研究对象做出有新意的跨学科综合研究,展示当代书学研究的深度与新气象,推动当代宋代碑刻书法研究向前发展。
五、论文规范
(一)符合学术规范。论文前附主题摘要(300字以内)、关键词,一律采用尾注。请统一按以下规格执行:
1.引用著作论文:作者,文章名(篇名),图书名(出版社、版次、出版时间)或期刊名(期数,出版时间),卷(或章节),页码;
2.引用图版:图版名(作品名),图版出处(收藏单位或书刊名),拍摄时间(或页码)。所附图版务必在500万像素以上。
(二)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不超过10000字(含注释)。使用规范、标准的现行汉字。投稿时,所有文字、图版均须提供电子文本(Word文档)与A4纸打印稿各一份。
必赢官网注册,(三)投稿作者须使用真实姓名,注明准确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作者简介。限于人力,所有来稿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投稿论文应为未发表的文稿(包括未在网站刊载)。谢绝已经发表过的文章、著作节录以及资料汇编、经验自述或一般性介绍文章。如发现为已经发表过的稿件,将取消评选资格。
六、评选与研讨
(一)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二)入选名单将在中国书法家协会网公示。拟定于2018年11月在江西省上饶师范学院举办全国宋代碑刻书法论坛。
(三)入选论文数量:约25篇。
(四)邀请入选作者参加论坛并颁发证书;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论文入选具备加入中国书协的条件之一(合作论文署名不得超过2人,入会资格仅限第一作者)。
(五)在论坛结束后出版《全国宋代碑刻书法论坛论文集》,收入特邀论文、入选论文,向作者赠送论文集一册并支付稿酬2000元。
七、论文收稿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8年9月1日论文截稿,论文纸质稿件以当地邮戳为准,论文电子稿件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401号上饶师范学院书法教育研究所
邮编:333000;办公电话:0793-8150641
收稿人:薛飞
电话:15170385158
论文收稿邮箱:641008036@qq.com
八、其它事项
(一)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抄袭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B座922
中国书协研究部刘照剑收,邮编:100083,电话:010-59759583
(二)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三)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四)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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